溫室氣體盤查:以區域(如某縣域)、企業等為單位計算其在社會和生產活動中各環節直接或者間接排放/清除的溫室氣體,也稱碳盤查。
溫室氣體核查:由獨立的第三方審查受核查方的排放報告,并給出溫室氣體排放的核查結果,也稱碳排放核查或碳核查。
盤查/核查的程序:
界:確立組織邊界與報告邊界;
源:鑒別溫室氣體排放源及匯;
量:計算溫室氣體(碳)排放和清除量;
報:編制碳排放清冊與報告;
查:開展內部評審(盤查)或外部核查(核查)。
盤查/核查的意義:
1. 積極應對國家政策和當地政府要求;
2. 滿足客戶需求,特別對于出口型企業;
3. 促進節能減排,降低企業成本;
4. 有利于對溫室氣體排放進行全面掌握與管理;
5. 履行社會責任及提高企業的社會形象;
6. 為實施碳達峰、碳中和做準備。
盤查的成果:溫室氣體盤查清冊、溫室氣體盤查報告。
核查的成果:溫室氣體核查報告、溫室氣體核查陳述/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