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強化2022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
評價服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改發局,石家莊、保定國家高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推動我省科技型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讓更多中小企業享受國家優惠政策。按照《關于做好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的通知》(國科火字〔2022〕68號)工作安排,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22年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培育工作力度
我省將進一步加強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請各地科技管理部門切實提高對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認識,認真組織發動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參與評價,推動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實現快速增長。
二、加強評價政策服務
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會同稅務等部門,加強政策宣傳,通過各種方式為企業提供培訓輔導,認真落實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從75%提高到100%,對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的科技型企業按照企業上一年度享受優惠的實際研發投入新增部分的10%予以補助等政策,保障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入庫、享受政策。同時,要深入了解企業發展需求,加強跟蹤服務工作,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三、加強評價服務工作日常管理
省科技廳原則上每月20日對申請評價入庫的企業進行評審、公示和公告。各地科技管理部門要合理安排評價工作的組織申報和審核時間等事宜,實行“嚴標準、快審核、勤公示”的工作機制,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全年評價工作將于10月底結束。
各地依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信息表》的完整性、規范性、合理性進行核驗,加強對直通車條件相關信息一致性和有效性審驗,重點關注系統反饋的預警信息提示和填報信息的數據異常情況,嚴把入庫企業質量關。
各地要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按照有關規定和工作流程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處理。每季度(季末15天內)積極配合組織轄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www.innofund.gov.cn)填寫調查數據,及時掌握轄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運行情況。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3月18日